年終獎個稅怎么計算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包括以下兩種:
方法一:單獨(dú)計算納稅。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選擇不并入當(dāng)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dú)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yīng)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方法二:并入綜合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也可以選擇并入當(dāng)年綜合所得按年計算納稅,按照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全年一次性獎金特殊計稅方法只能用一次。因此,對于同一個人同月在兩個企業(yè)都取得了年終一次性獎金,納稅人在自行申報時,不可以將這兩項獎金合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享受一次性獎金的政策;對該個人按規(guī)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優(yōu)惠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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