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
責令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是指稅務機關對有繳稅能力而有意不繳稅的納稅人發(fā)出的書面通知單,要求納稅人自通知之日起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納稅義務。該通知書通常會注明具體的繳納稅款金額、期限和方式,并要求納稅人按時履行,否則將面臨法律責任。
在收到責令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后,納稅人應當認真按照通知書的要求及時繳納稅款,以免受到額外的處罰。如果對通知書有異議,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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